简明问答:《信阳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信阳市民政局联合信阳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信阳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民文〔2025〕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办〔2022〕4号)、《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民文〔2024〕4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建立健全居家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发挥政府主导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作用,强化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稳社会预期、保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统筹资源、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满足实际照护需求。对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并建家庭养老床位,同时购买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6个附件;分别是基本原则、建设内容、补贴政策、组织保障,附件为《信阳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表》、《信阳市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信阳市家庭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档案》、《信阳市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信阳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参考清单》、《信阳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四、申请家庭养老床位的人员及要求是什么?
1.信阳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本辖区,自愿申请并经评定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优先保障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失独等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人(有条件县/区可扩大范围);
2.申请人需拥有申请住房所有权或3年以上长期居住权,住房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
3.申请住房1年内无拆迁规划;
4.每户仅可申请一次政府适老化改造补贴,已享无障碍设施改造补贴的家庭不重复纳入;
5.改造需暂时迁出的,自行具备过渡能力;特困老人由乡镇(街道)协调安置至邻近特困供养机构或养老机构,其他家庭自行安排;
6.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中未实施适老化改造的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可按需提供家床建设。
五、提供服务的主体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1.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具养老服务资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具备线上“派单”响应及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力;
3.拥有床位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可与市、县(区)智慧养老平台联接共享,具备24小时动态管理、远程监护、呼叫应答功能;
4.与上门员工依法签订合同/协议,办理社保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须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与当地医疗机构合作,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6.近两年无失信、重大安全事故、群体信访;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服务流程是什么?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流程以“规范透明、精准适配”为核心,分六步推进,确保老年人“申请有渠道、评估有标准、服务有保障”:
1.建床申请:符合条件老人向常住地社区(村)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初审后报县(区)民政审定并公示,全程公开公平。
2.建床评估:县(区)委托第三方按国家标准(如《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开展能力、需求、家居环境评估,符合则纳入服务,不符则说明原因。
3.协议签订:家庭对照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服务清单,商定改造项目及照护计划,达成一致后签协议。
4.提供服务:机构按协议实施改造、建设床位并提供上门服务,同步为老人建档(“一人一档”)。
5.服务跟踪:机构定期监测健康、更新档案,依身体变化调整服务计划,动态优化照护。
6.服务终止:按协议终止时,机构协助办离床手续、结算费用、交接设备,并在智慧平台注销备案,确保闭环管理。
核心亮点:流程覆盖“申请-评估-签约-服务-跟踪-终止”全周期,突出第三方评估专业性、协议约定的约束性及智慧平台的动态监管作用,保障服务质量与老年人权益。
解读单位:信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376-636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