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总审计师在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信阳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信阳市市管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试行)》。
制度明确总审计师管理定位,总审计师按市管国有企业党委班子副职管理,任党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统筹市管国有企业审计力量组建审计部,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方面实行企业党委和市审计局双重管理,审计业务以市审计局领导为主,对市审计局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制度明确总审计师职责权限,总审计师承担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与实施、督促问题整改与加强成果运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与内部审计数字化赋能,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外部监督协同配合等5项职责权限。
制度明确总审计师履职评估方式和内容,采取现场述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总审计师内审机制建设、年度内审计划完成和项目质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审计成果运用、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以及内审在国企内部作用发挥等方面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薪酬核定、评优评先、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