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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罗告知〔2025〕21号)

2025/08/12 1.9w 阅读 472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山街道范围内,涉及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常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与国有土地。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罗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 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罗山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6日。

  特此公告。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1块.pdf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2块.pdf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3块.pdf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4块.pdf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5块.pdf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6块.pdf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7块.pdf

罗山县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第8块.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