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1〕59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罗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技术报告》(罗政文〔2019〕108号),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开展罗山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适应罗山县城市发展新形势,解决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与城市规划、用地性质不匹配问题,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制定本调整报告。
一、调整背景
罗山县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19年划定(《罗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技术报告》,罗政文〔2019〕108号),以《罗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为依据,实施已超6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及城市规划调整,现行区划已无法满足环境管理需求,主要问题如下:
规划衔接不足:2023 年罗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罗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信阳市罗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中心城区范围、功能分区、土地性质及工业园区范围均发生调整,现行区划未同步更新。
新增区域需纳入:根据《罗山县产业集聚区静脉产业园(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静脉产业园虽不在原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但已入驻企业并开展工业生产(位于中心城区西南约600米),需纳入本次区划范围。
功能与用地不匹配:部分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与现状用地性质(如商住混合、工业集中区)不符,边界界定不明确,影响噪声污染精准管控。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8)《罗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信阳市罗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
(10)《罗山县产业集聚区静脉产业园(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罗山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2025年8月)。
三、调整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范围以《罗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土地利用及静脉产业园实际情况,具体范围如下:
中心城区:涵盖龙山街道办事处、丽水街道办事处、宝城街道办事处,四至边界为“东至振兴大道、西至纵二十路、南至规划南外环、北至规划北外环”,面积约45.25km²。
罗山县产业集聚区静脉产业园:位于县城西部,规划西环路、规划龙山大道、规划纵二十路及规划南环路合围区域,面积0.28km²。
调整后区划总面积为45.53km²。
四、调整时限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罗山县城市规模及用地变化趋势,本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若期间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发生重大变更,将适时启动动态调整。
五、声环境功能区定义及划分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区域使用功能特点及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本次调整未划分0类区(无符合“康复疗养区”功能的区域):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六、执行标准
各功能区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见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
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28.036km²,占调整总面积的61.58%;2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8.964km²,占调整总面积的19.69%;3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8.53km²,占调整总面积的18.73%;4a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中心城区及静脉产业园内43段道路(含14条主干路、29条次干路),按相邻功能区类别确定控制距离(1类区两侧45m、2类区两侧30m、3类区两侧25m);4b类:涉及宁西铁路(沪陕高速—振兴大道段),在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两侧各25m范围。未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
八、执行时间
本《罗山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报告(2025年版)》自批准之日起正式执行,原《罗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技术报告》(2019年版)同时废止。
划分成果表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区划单元名称 | 区域范围 |
城西片区 | 由城区规划西边界(规划纵二十路)→北安路→北环西路→行政西路 |
城北片区 | 由城区规划北边界→罗武路→北环路→人民路→北安路→罗武路→滨河北路→江淮中路→宝城东路→人民路→行政路→天元北路→龙池大道→灵山大道 |
由灵山大道→龙池大道→天元北路→规划路H11→规划路Z08→行政中路合围 | |
城南片区 | 由灵山大道→城区规划南边界→民政南路→灵元环路→江淮中路→龙山大道→天元中路→规划H17路→罗武路→滨河北路→民政中路→龙山大道 |
由民政南路→南环西路→罗武路→江淮南路→灵元环路→规划Z30路→龙兴东路 | |
城中片区 | 由北环西路→北环路→灵山大道→行政大道→北环西路→规划H08路→世序西路→北安路 |
由北环西路→天湖河道→天湖河道雅园小区桥及连通道路→天湖大道→灵山大道→城区规划南边界 | |
城西片区 | 由北安路(规划)→城区规划西边界(规划纵二十路)→城区规划北边界→谷泉农贸市场西北边界→规划Z39路→北环路 |
由行政大道→北环西路→城区规划南边界→城区规划西边界合围(去掉规划路H05南侧仓储用地区域(0.046km2) |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区划单元名称 | 区域范围 |
城北片区 | 由谷泉农贸市场西北边界→城区规划北边界→灵山大道→北环路→规划路Z39 |
由灵山大道→规划H11路→天元中路→行政中路→人民路→宝城东路→江淮中路→滨河北路 | |
由人民路→北环路→罗武路→北安路 | |
城南片区 | 由天元中路→规划H11路→罗武路→江淮中路→龙山大道 |
由民政南路→龙兴东路→规划Z23→灵元环路 | |
滨河南路→龙山大道→民政中路 | |
城中片区 | 由北环西路→北安路→世序西路→北安路南侧支路 |
由北环西路→天湖河道北→天湖河道雅园小区桥及连通道路→天湖路→灵山大道→行政大道 | |
城西片区 | 规划路H05南侧仓储用地区域 |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侧 | 由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及开发区东侧现有工业区3类区东边界与城区规划东边界 |
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区划单元名称 | 区域范围 |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及开发区东侧现有工业区 | 由罗武路→城区规划南边界→城区规划东边界→南环路→站前东路→工三路→振兴大道→工四路→站前东路→龙山大道→二污东侧→滨河南路→工业大道→龙池大道→北安东路→龙池大道→北环路 |
罗山产业集聚区静脉产业园 | 静脉产业园规划范围 |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声功能区 | 路名 | 道路等级 | 起止点 | 范围 |
1类声环境功能区内 | 北环西路 | 主干路 | 北环路-北安路 | 道路红线两侧45米区域 |
规划路H08-行政大道 | ||||
规划路H05-规划南边界 | ||||
龙池大道 | 主干路 | 规划西边界(规划纵二十路)-罗武路 | ||
行政大道 | 主干路 | 规划西边界(规划纵二十路)-北环西路 | ||
人民路-罗武路 | ||||
龙山大道 | 主干路 | 规划西边界(纵二十路)-灵山大道 | ||
民政中路-天元北路 | ||||
龙兴东路 | 主干路 | 规划H16-民政南路 | ||
规划Z30-罗武路 | ||||
南环西路 | 主干路 | 规划西边界(纵二十路)-罗武路 | ||
北环路 | 主干路 | 灵山大道-罗武路 | ||
规划H16 | 次干路 | 春秋路-灵山大道 | ||
规划南边界路 | 次干路 | 规划西边界(规划纵二十路)-民政路 | ||
九龙大道 | 主干路 | 龙池大道-行政大道 | ||
龙山大道-规划南边界 | ||||
灵山大道 | 规划北边界-行政大道 | |||
龙山大道-规划南边界 | ||||
天元路 | 主干路 | 规划北边界-规划路H11 | ||
龙山大道-规划南边界 | ||||
北安路 | 次干路 | 规划西边界(纵二十路)-人民路 | ||
宝城路 | 次干路 | 龙山大道-灵山大道 | ||
江淮路-罗武路 | ||||
滨河南路 | 次干路 | 民政路-罗武路 | ||
灵元环路 | 次干路 | 灵山大道-民政北路 | ||
规划Z30-江淮路 | ||||
工业二路 | 次干路 | 民政南路-罗武路 | ||
规划路Z36 | 次干路 | 龙池大道-规划南边界 | ||
天湖大道 | 次干路 | 北环西路-九龙大道 | ||
春秋路 | 次干路 | 行政大道-南环西路 | ||
民政路 | 次干路 | 北环路-行政大道 | ||
龙山大道-南边界 | ||||
江淮路 | 次干路 | 北安路-宝城东路 | ||
滨河北路-规划H17 | ||||
龙山大道-规划南边界 | ||||
规划H01 | 次干路 | 规划纵二十路-纵北 | ||
规划H02 | 次干路 | 灵山大道-罗武路 | ||
规划纵二十路 | 主干路 | 规划北边界环路-规划南边界环路 | ||
规划Z38 | 主干路 | 规划北边界环路-北环西路 | ||
规划路Z08 | 次干路 | 北环路-行政大道 | ||
罗武路 | 主干路 | 规划北边界环路-北环路 | ||
规划路Z16 | 次干路 | 行政大道-滨河南路 | ||
规划Z39 | 主干路 | 规划北边界环路-北环路 | ||
纵北八路 | 次干路 | 规划路Z39-规划路H05 | ||
规划北边界环路 | 次干路 | 规划纵二十路-罗武路 | ||
规划路Z37 | 次干路 | 龙山大道-南环西路 | ||
2类声环境功能区内 | 北环西路 | 主干路 | 北安路-规划路H08 | 道路两侧30米区域 |
行政大道-规划路H05 | ||||
北环路 | 主干路 | 规划Z39-灵山大道 | ||
北环东路 | 主干路 | 罗武路-振兴大道 | ||
龙池大道 | 规划主干路 | 工业大道-振兴大道 | ||
行政大道 | 主干路 | 北环西路-人民路 | ||
主干路 | 工业大道-规划路Z16 | |||
规划主干路 | 规划路Z16-振兴大道 | |||
龙兴东路 | 次干路 | 民政南路-规划Z30路 | ||
天湖大道 | 次干路 | 九龙大道-灵山大道 | ||
滨河南路 | 次干路 | 规划Z16-振兴大道 | ||
民政路 | 次干路 | 行政大道-龙山大道 | ||
天元路 | 主干路 | 规划路H11-龙山大道 | ||
龙山大道 | 主干路 | 灵山大道-民政中路 | ||
天元中路-罗武大道 | ||||
北安路-振兴大道 | ||||
灵山大道 | 主干路 | 行政大道-龙山大道 | ||
江淮路 | 次干路 | 北环路-北安路 | ||
宝城路-滨河北路 | ||||
规划路H17 | ||||
宝城路 | 次干路 | 民政路-罗武路 | ||
规划Z16-振兴大道 | ||||
规划路Z16 | 次干路 | 滨河南路-南环西路 | ||
振兴大道 | 主干路 | 规划北边界-规划南边界 | ||
北安路 | 次干路 | 人民路-罗武路 | ||
龙池大道-龙山大道 | ||||
工业二路 | 次干路 | 规划Z16-振兴大道 | ||
工业三路 | 主干路 | 规划Z16-振兴大道 | ||
灵元环路 | 次干路 | 规划Z16-振兴大道 | ||
宝城东路 | 次干路 | 工业大道-振兴大道 | ||
规划H02 | 次干路 | 罗武路-振兴大道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 | 站前西路 | 次干路 | 罗武路-规划南边界 | 道路两侧25米区域 |
龙池大道 | 主干路 | 罗武路-工业大道 | ||
行政东路 | 主干路 | 罗武路-工业大道 | ||
龙山大道 | 主干路 | 罗武路--北安路(规划纵向) | ||
滨河南路 | 次干路 | 罗武路-规划Z16 | ||
工业三路 | 主干路 | 罗武路--规划Z16- | ||
南环西路 | 主干路 | 罗武路--振兴大道 | ||
振兴大道 | 主干路 | 规划北边界-规划南边界 | ||
工业大道 | 主干路 | 北安路-宁西铁路 | ||
罗武路 | 主干路 | 北环路-规划南边界 | ||
工业二路 | 次干路 | 罗武路-规划Z16 | ||
灵元环路 | 次干路 | 罗武路--规划Z16 | ||
宝城东路 | 次干路 | 罗武路--工业大道 | ||
北安路 | 次干路 | 罗武路-龙池大道 | ||
规划Z16 | 次干路 | 行政大道-滨河南路 | ||
静脉园区规划龙山大道 | 主干路 | 园区规划西侧主路-园区规划东侧主路 | ||
静脉园区规划南侧主路 | 主干路 | 园区规划西侧主路-园区规划东侧主路 | ||
静脉园区规划西侧主路 | 主干路 | 园区规划南侧主路-规划龙山大道 | ||
静脉园区规划东侧主路 | 主干路 | 园区规划南侧主路-规划龙山大道 | ||
中心大道 | 主干路 | 园区规划南侧主路-规划龙山大道 |
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名称 | 起点 | 终点 | 范围 |
宁西铁路 | 沪陕高速公路 | 振兴大道 | 道路两侧25米区域 |
交通干线边界外控制范围可根据下列情况调整:
注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再执行表中“交通干线边界外控制范围”中规定的控制范围。
注2:以上交通干线边界外控制范围可根据道路两侧建筑物分布调整距离,调整范围为±5米。
注3:当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房时,将临街建筑根据注2的规定,根据建筑物功能类别,按±5米范围决定是否按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