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医保局开展2026年一季度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
2月5日,信阳市医保局在局长办公会前常态化组织开展学法专题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聚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政策开展精准研学。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学习。
在学习环节,局法规和规划财务科负责同志结合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对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政策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围绕先行支付的适用场景、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资金追偿等核心环节展开详细说明,明确了参保人因第三人侵权致伤、第三人不支付费用等情形下的申请路径。同时,着重解读《批复》的核心要义,强调参保人依法享有的先行支付申请权,不受其医疗费用结算时支付方式的影响,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
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围绕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申请审核、争议处置、后续追偿等工作难点展开交流研讨,进一步厘清了政策执行边界,统一了工作思路。大家一致表示,此次专题学法针对性强、贴合工作实际,有效夯实了政策理论基础,提升了依法履职和实操处置能力。
学习结束后,局主要领导强调,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险领域关键惠民举措,直接关系参保群众就医保障和医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此次学习的三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是开展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作的核心依据,尤其是最新施行的《批复》,有效解决了实践中政策适用不统一等问题,对提升医保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局主要领导要求,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法治思维融入医保基金监管、待遇落实等日常工作,抓好政策落地实施,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