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截至目前,2026年我市提前下达市本级(含辖区)普通高中阶段专项资金合计1183.3万元,其中:普通高中助学金920.6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和住宿费262.7万元。
该笔资金重点用于扩充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构建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的课程体系;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要求。
市财政将规范资金使用,指导监督普通高中建立项目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紧抓入库项目即为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非入库项目不得安排资金;督促县(区)做好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预算执行缓慢、年末大量结转结余等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原因,建立预算执行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