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赴浉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督导调研
为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领域行风建设,增强办案指导的针对性,切实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市人社局仲裁科科长周友成、市仲裁院副院长林敏等一行4人于4月25日到浉河区仲裁院进行督导调研。

浉河区人社局高度重视,从仲裁院规范化建设、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联动联办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区仲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人社局参加督导调研的同志分别就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关于争议处理、案件办理、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制度规范、人员职责分工等工作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进行了详细反馈。
最后,周友成就督导调研整体情况作总结讲话。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主动性。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让企业和劳动者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办案能力。调解仲裁工作业务性强,必须强化时时学、长期学的思想,切实提高能力素质,办好案,办群众满意案;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调解仲裁工作从咨询受理、到开庭调查、裁决书写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调解仲裁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