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任性”上高架?信阳交警:不可以,严查!
高架与高速类同属于相对封闭的行车环境且车速快、车流量大,是绝不允许行人或电动车上去的,因为对于这些“违法闯入者”来说危险非常大。
近期,有群众反映称,有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对高架桥入口处、匝道口的禁行标志置若罔闻、视而不见,为图方便,违法闯禁行驶入高架桥,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车辆通行。
为此,信阳交警抽调警力集中治理电动车、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中,交警部门民辅警在高架桥匝道口处设置执勤点,对电动车、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进行劝导。
与此同时,信阳公安交警部门还抽调警力加强了对新十八大街高架桥的巡逻,严查机动车违章停车、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67条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架桥上车辆车速普遍较快,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高架桥上与机动车抢道而行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电动车车主高速骑行过程中,对路面的观察和掌控能力会明显下降,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处置能力也大打折扣,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安全第一条
信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
不论何时何地
都要各行其道、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