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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罗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山县2026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2026/04/22 1.8w 阅读 249 点赞

(罗告知〔20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农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农转用范围

  拟农转用土地位于尤店乡范围内,涉及尤店乡双楼村等国有土地。

  二、农转用目的

  拟农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罗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农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农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农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罗山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9日。

  特此公告。

    附件:罗山县2026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公示图 .pdf

  2026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