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21,全省排名第1位。衡量市中心城区二级达标的6项因子全部达标:PM2.5累计浓度为 34.9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位,同比下降7.2 %;PM10累计浓度为52.5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位,同比下降 9.9%;NO2累计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排全省第1位,同比下降 11.3%;SO2累计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排全省第2位;CO累计浓度为 0.80毫克/立方米,排全省第2位,同比下降 11.1%;O3累计浓度为 147.2微克/立方米,排全省第1位,同比下降 5.6%。优良天307 天(全省目前唯一一个优良天超过300天的地级市),全省排名第1位,同比增加4天。8县PM2.5年均浓度均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在全省率先实现空气质量全域二级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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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全市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 2026-01-06
2026/01/06 9.9k 阅读 464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