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已于2025年5月25日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试点方案》?
社区慈善是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重大改革部署。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我市社区慈善基金,充分发挥其在整合慈善资源、拓宽慈善渠道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五社联动”机制落地见效,逐步形成以社区慈善基金为助力、社区需求为核心、专业力量为支撑、多元参与为保障的慈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水平,让慈善事业更好地惠及社区居民。
二、《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是什么?
《试点方案》共五部分,围绕社区慈善基金“是什么、怎么设、怎么用、怎么管”核心问题,明确总体目标、定义、设立流程、使用管理及保障措施,主要特点有三:一是试点先行,2025年先在浉河区、羊山新区选取1-2个城市社区试点,总结可复制经验后逐步推广;二是架构清晰,明确发起人、慈善组织、执行机构、管委会的职责分工,形成多方协同的组织体系;三是规范透明,细化设立流程、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及监管要求,配套10个操作附件,确保基金运行有章可循。
三、什么是社区慈善基金?
社区慈善基金是由慈善组织与发起人签订协议设立并管理,用于特定社区公益慈善事业的专项基金,接受慈善组织统一管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独立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签协议等活动。
四、社区慈善基金由谁发起设立?
社区慈善基金由社区居委会发起,每个社区仅设1个基金,名称格式为“慈善组织名称+××(社区名称)社区慈善基金”。
五、设立社区慈善基金需要哪些流程?
1.筹备:确定基金名称、组建管委会、筹措启动资金;
2.申请:向慈善组织提交申请书、承诺书等4类材料;
3.审核报备:慈善组织10个工作日内审核,按章程报备立项;
4.签协议:慈善组织与发起人签署合作协议;
5.设账目:慈善组织开立独立核算账目,存入启动资金后基金生效;
6.建档:慈善组织按专项基金建立档案并定期公开信息。
六、社区慈善基金从哪里来?
资金来源包括6类:社会各界定向捐赠;依托慈善组织开展的公开或定向募捐;慈善组织资助/配捐;慈善信托支持资金;社区空间置换收益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七、社区慈善基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1.社区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公益慈善项目;
2.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3.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助公益创投项目;
4.开展慈善宣传,营造“人人慈善”氛围;
5.其他符合《慈善法》的公益用途。
八、社区慈善基金的管理有哪些要求?
1、启动资金:不少于3000元,每自然年度注入资金不低于启动资金的50%;
2、财务规范: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私分、侵占、挪用;
3、管理费:一般不超过年度总支出的10%(捐赠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信息公开:通过居务公开栏、居民微信群等公开管委会成员、善款收支等信息(隐私及捐赠人不愿公开的信息除外)。
九、社区慈善基金会中止情形有哪些?剩余财产如何处理?
(一)中止情形:
1.协议到期发起人不续签;
2.捐赠意向违背国家政策法规;
3.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4.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
5.其他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剩余财产处置:
优先按捐赠人意愿处理,无法实现的由慈善组织用于相关公益慈善事业。
解读单位:信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376-636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