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罗山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农用地转用使用土地预公告

2023/02/01 1.2k 阅读 448 点赞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根据罗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使用尤店乡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罗山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农用地转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16号)有关规定,现将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罗山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农用地转用。

  二、使用土地范围和目的

  (一)使用土地范围:

  第一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3486公顷,东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西邻尤店乡钓鱼台村,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二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3663公顷,东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西邻尤店乡尤店社区,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三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0372公顷,东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西邻尤店乡尤店社区,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四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0655公顷,东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西邻尤店乡尤店社区,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五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1669公顷,东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西邻尤店乡钓鱼台村,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六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4242公顷,东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西邻尤店乡钓鱼台村,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七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4802公顷,东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西邻尤店乡钓鱼台村,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八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4972公顷,东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西邻尤店乡尤店社区,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九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0079公顷,东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西邻尤店乡尤店社区,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十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0483公顷,东临尤店乡尤店社区,西邻尤店乡尤店社区,南临尤店乡尤店社区,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十一块使用集体土地总面积0.2914公顷,东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西邻尤店乡钓鱼台村,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北临尤店乡钓鱼台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使用土地目的: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人民政府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等部门对该批次使用土地补偿、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被使用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如对该批次用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辖区人民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公示图.zip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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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