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2025/10/14 1.2w 阅读 234 点赞

  罗政〔2025〕3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对2025年4月30日前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山县全域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2021〕2号)等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政办〔2021〕19号)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附件:1.罗山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1件)

  2.罗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2025年10月14日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政策解读: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