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公安:深入推进禁种铲毒工作
为深入推进禁种铲毒工作,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辖区“零种植、零产量”目标。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多项措施,迅速掀起禁种铲毒宣传热潮。
1
织密“防毒”网
11月21日,明港分局案侦大队民警深入明港镇清淮村开展识毒、拒毒、防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展示罂粟图片、通俗易懂的讲解,向现场群众科普罂粟的特征和危害性,并讲解了如何辨别毒品种类、如何防御和抵制毒品,使广大群众认清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自觉筑牢“拒绝毒品”的坚固防线。
在科普的同时,该局民警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宣传,主动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禁毒知识,坚决抵制毒品、携手远离毒品,并鼓励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同时,与相关人员签订禁毒承诺书,进一步织密“防毒”网。
2
守牢“寄递关”
近日,息县公安局禁毒部门针对快递业务岁末进入旺季的实际情况,组织各派出所禁毒专干走进辖区寄递物流网点、场所开展禁毒宣传,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守护百姓幸福生活。
活动中,该局禁毒专干通过在寄递物流网点张贴禁毒海报、向从业人员发放禁毒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等方式,重点讲解了如何辨识毒品及如何杜绝毒品通过包裹、快件向外流通,并列举既往通过快递邮寄毒品的真实案例,要求各网点严格落实物流寄递实名登记制、验视检查、过机安检等制度,严密防范各类禁寄、违禁物品的夹带和运输,一旦发现藏匿运输涉毒嫌疑的包裹,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该局禁毒民警还充分发挥寄递物流网点从业人员走千条路、进万家门的职业优势,鼓励“快递小哥”化身“宣传员”,让禁毒知识跟随包裹一起走进千家万户,增强群众识毒防毒能力。
3
把牢“种子关”
“种一棵也是违法。”近日,淮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深入该县城区多家经营种子的店铺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
该局禁毒民警通过向商户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等方式,细致讲解罂粟、大麻幼苗的样貌及严重危害,并通过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让各商户深刻认识到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切实筑牢“不想种”、“不敢种”、“不愿种”的思想防线。同时,积极公布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动员各商户发现罂粟种子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禁种铲毒的良好氛围。
警方提示:
毒品原植物,一株也不能种!
罂粟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私种的毒品原植物
但仍有人缺乏相关意识
听信偏方种植罂粟药用或食用
罂粟苗可以当青菜炒着吃?
罂粟煮水可以治拉肚子?
罂粟喂养家禽能防病?
......
这些都别信!
还有人觉得罂粟花漂亮艳丽
在自家庭院或门前种植观赏
无论是用于制毒贩卖或者观赏食用
其行为都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非法种植罂粟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如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线索
请拨打110举报
禁毒,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感谢您对禁毒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