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罗山县新增辖区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2024/07/03 1.3w 阅读 245 点赞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罗山道路交通实际,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1套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现将新增电子监控执法设备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公示如下:

在省道S336线176KM处(南向北)增设1处电子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取证(违法代码:1102)。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后将对以上路段路口发生的交通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