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
政府类政府类

【数据发布与解读】2025年11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8%

1.0w 阅读 240 点赞

11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14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0.61亿元,增长3.7%。

1-11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3.88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31.68亿元,增长8.6%。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情况: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月份,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89亿元,同比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72亿元,增长0.3%。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7.23亿元,同比增长9.0%;乡村消费品零售34.44亿元,增长5.7%。

按消费类型分,11月份,餐饮收入2.01亿元,同比增长6.5%;商品零售28.60亿元,增长3.5%。1-11月份,餐饮收入18.77亿元,同比增长6.7%;商品零售312.91亿元,增长8.7%。

图片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