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系列宣传一:养老诈骗的六类诈骗手段和犯罪形式

一、提供虚假养老服务。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诱骗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这类诈骗分子就是假借对老人的关心关爱,实则是为了进一步获取老年人的信任,在老年人对这类诈骗分子产生依赖性以后,这类诈骗分子开始对老人进行诱骗骗取老年人的财物。
二、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诱骗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类诈骗分子就是以各种高额回报收入来诱导老年人进行投资,给老年人灌输投小钱赚大钱的思想,让老年人一步一步跳进诈骗分子的圈套。
三、销售虚假养老产品。主要表现为,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假冒伪劣产品。这类诈骗分子就是通过小恩小惠先吸引老年人的眼球,让老年人首先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感受,比如送鸡蛋、米、面、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让老年人感受到骗子的“温暖”,这是诈骗分子在得到老年人的信任和好感后,开始使用向老年人兜售各类高额产品,将老年人的财物进行骗取。
四、虚假宣称以房养老。主要表现通过养老形式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与老年人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诱骗老年人将抵押房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从而实施集资诈骗或非法集资。这类诈骗分子就是先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告诉老年人房屋产权是死的,要学会理财,让房子变成赚钱的工具,不光能住还能赚钱,然后将老人房子先进行非法抵押套取现金,再使用抵押套取的现金购买这些诈骗分子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其实都是一些无法进行盈利的项目,从而达到将老年人的财物骗取到手的目的。
五、虚假代办养老保险。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有则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为由,收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缴纳的保险金。这类诈骗分子利用自己的工作身份,虚构夸大保险项目的收益金额,让老年人更加相信真实情况就如同他们所说的一样,使得老年人完全按照他们的说法去做,最终被诈骗分子得逞。
六、开展虚假养老帮扶。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信任后,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这类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缺少子女关心关爱的弱点,假装对老年人十分关心,并且假借志愿者、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等身份,对老年人进行生活的关心关爱,让老人认为他们是真心实意的关心自己,使得老年人充分信任这类诈骗分子,诈骗分子就是完全利用老年人的信任和善良在实施各式各样的诈骗手段骗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