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 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经市政府同意,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20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相应提高,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2023年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提高和资金补发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已将低保提标等有关工作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并对各地标准制定、预算执行、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比照采取相应措施扎实推进救助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工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