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罗山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3/08/01 1.4w 阅读 400 点赞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根据罗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转用龙山街道1个农村国有土地、征收龙山街道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罗山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47条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16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保障内容、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罗山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转用并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一)拟转用并征收土地范围:

  第一块征地总面积0.1155公顷,东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西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二块征地总面积0.1344公顷,东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西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三块征地总面积0.4057公顷,东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西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四块征地总面积0.5558公顷,东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西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北临龙山街道沈畈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五块总面积0.0313公顷,拟转用国有土地0.02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0.0049公顷,东临龙山街道常岗村,西临龙山街道常岗村,南临龙山街道常岗村,北临龙山街道常岗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城镇道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街道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土地使用单位、社区居民、村民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辖区街道办事处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地块1.pdf

  地块2.pdf

  地块3.pdf

  地块4.pdf

  地块5.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