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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罗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拟使用定远乡陈寨村集体农用地的补偿公告

2023/02/06 2.0w 阅读 472 点赞

定远乡陈寨村: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根据罗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使用你村集体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将使用范围、土地现状,使用目的、补偿标准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罗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使用土地范围和目的

(一)使用土地范围:使用定远乡陈寨村集体土地8.609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东临定远乡陈寨村,西临定远乡陈寨村,南临定远乡陈寨村,北临定远乡陈寨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使用土地目的:工业用地。

三、被使用土地现状

详见罗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调查确认表。

四、使用土地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22〕70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定远乡人民政府办理使用土地补偿登记。

(二)被使用土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如对地上附着物数量或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书面申请,到定远乡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定远乡人民政府在接到异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申请的,其补偿内容以定远乡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凡从公告之日起,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你村及群众代表对县政府拟使用你村集体土地的有关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等内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法定听证期限,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公示图.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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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