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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预公告

2025/01/24 3.7k 阅读 97 点赞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拟转用土地位于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和孝营社区范围内,约0.7938公顷,涉及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和孝营社区1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转用土地地块用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土地情形。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浉河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对拟农用地转用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浉河区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3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