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学习促提升 沟通互鉴共发展
10月16日至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主任海静如带队到我市考察交流医保基金监管、执法稽核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工作。省医保局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王二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勇等陪同考察。

16日下午,考察组一行首先来到市医保局,双方围绕医保基金安全、定点机构管理、基金审核结算等重点工作开展讨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医保基金监管先进经验做法。双方表示,今后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借鉴、共同进步,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

平桥区医保局是我市医保系统唯一的“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其主导办理的一起基金监管执法典型案例被评为全国医疗保障系统优秀案例。17日上午,考察组先后到平桥区第四人民医院、平桥区医保局现场观摩推行法律风险防控做法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创建历程。在平桥区医保局,考察组还查阅了服务型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案卷卷宗,与一线执法人员深入交流了现场检查技巧、调查取证技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经验等。

17日下午,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副处长夏新军和省医保局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王二峰,分别以“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什么要向全国医保系统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为主题,为考察组讲解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内涵、执法工作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思路等。培训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获得了现场参训人员的阵阵掌声。
从“八桂大地”广西到“八月桂花遍地开”的信阳,两地医保部门通过考察交流增进了友谊、丰富了经验,也将共同携手奋进,谱写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